國民法官向恐龍判決說不 人民參審7張圖看懂
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正式上路,台灣司法邁入人民與法官共同審判新紀元。以往許多重大刑案的判決引起「恐龍法官」爭議,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達成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結論,期盼藉由國民法官重建司法公信力。你我未來都有可能判案的「法官」,究竟國民法官怎麼選出?又會如何影響判決呢?
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正式上路,台灣司法邁入人民與法官共同審判新紀元。以往許多重大刑案的判決引起「恐龍法官」爭議,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達成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結論,期盼藉由國民法官重建司法公信力。你我未來都有可能判案的「法官」,究竟國民法官怎麼選出?又會如何影響判決呢?
過去司法判決沒有人民直接參與的空間,許多重大刑案判決公平性受到質疑。根據司法院民調,有72.91%民眾認為,與法官一起討論,可以得出符合法律及民眾期望判決結果。總統蔡英文也說,政府推動由人民擔任國民法官,跟專業法官坐在一起審判,把社會觀感帶進法院,判決可以比較符合人民期待。2020年7月22日,歷經3天2夜表決大戰,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三讀通過「國民法官法」。
擔任國民法官,須年滿23歲,在地方法院轄區內居住4個月以上,具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力。但是,曾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情形,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。若被選上就有義務參與審判,無故不出庭可能處6萬元以下罰鍰。不過相關條文也規定,年滿70歲、擔任教師或學生、或其他重大困難等情形可拒絕擔任。
地方政府會先以「一般國民」建立初選名冊,再由地方法院扣除資格不符者建立複選名冊,最後隨機抽選候選國民法官。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後,法官、檢察官、辯護人可以訊問候選國民法官,並排除認為不適任者、聲請拒絕者,法官再從剩下人選中,抽出6人擔任本案的國民法官。
除了少年刑事案件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外,只要是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,包含「最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」,或「故意犯罪而致死」的案件,都適用國民法官制度。如果案件情節繁雜或需要高度專業知識,法院可以依職權或當事人、辯護人、輔佐人的聲請,裁定不由國民法官審判。
國民法官法庭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,若國民法官對於審判的程序、原則有疑惑,可以請審判長釋疑。審判長訊問被告後,國民法官可以自行或請求審判長補充訊問被告與被害人等。要判定被告有罪,表決時須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,至少2/3(6票)同意;刑期則要半數(5票)以上同意;如果要判死刑,至少須達2/3(6票)同意。
被選上國民法官出庭,可能會影響原本的工作及行程,因此法律保障國民法官可獲每天3000元支薪及相關必要費用補助,所屬機關、學校、公司也應給予公假,不能因為其國民法官身分而有不利的處分。但國民法官也有義務保守評議秘密,也不可以收受賄賂,若違反規定將會面臨刑責。
在國民法官法中, 有關國民法官的產生、任期是參考陪審制;國民法官的職權則是參考參審制。陪審制施行於英、美,隨機選出參與審判的國民可認定有罪或無罪,倘若有罪,再交給法官決定量刑。參審制盛行於德、法,由法官與參審國民一同認定有無犯罪與適用法律。究竟國內適合哪一種制度?立法前各方也有一番爭論。
司法院表示,陪審制在事實認定上,原則上無法上訴,但根據民調,有97%民眾認同若對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服,應有上訴機會。民間司改會及部分政黨主張陪審參審一併試行,司法院認為,國民法官法是現階段最合乎國情、最具可行性的人民參審制度,已採納多項陪審制重要特色,並非傳統、典型的參審制。
企劃製作/林廷軍、范育菁、實習編輯劉郁葶
照片來源/中央社製圖、司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