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浦春馬、木村花之死引省思 你的留言是合理評論還是網路霸凌?
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,日本演員三浦春馬、韓國藝人雪莉自殺身亡都疑似與網友偏激的言論有關。究竟哪些言論在網路上是合理的?哪些言論已經踩線、遊走在法律邊緣?若被網路霸凌,要如何尋求法律協助?帶你一次看懂。
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,日本演員三浦春馬、韓國藝人雪莉自殺身亡都疑似與網友偏激的言論有關。究竟哪些言論在網路上是合理的?哪些言論已經踩線、遊走在法律邊緣?若被網路霸凌,要如何尋求法律協助?帶你一次看懂。
國發會調查指出,由於網路匿名性高,有4%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在網路上的發言較真實世界激烈;也有4.1%網友表示,最近一年有被網路霸凌的經驗。高醫大研究顯示,比起言語或肢體霸凌,網路霸凌與自殺意念的相關性更高,受害者會增加14.5%自殺意念、8.7%嘗試自殺的風險,且男性比女性危險性更高。
2015年藝人楊又穎輕生,在遺書中稱不堪酸民謾罵才走上絕路,喚起外界正視網路霸凌的嚴重性。韓國前女團f(x)成員雪莉2019年自殺身亡,日本參與實境節目「雙層公寓」的女子摔角選手木村花、演員三浦春馬2020年也相繼輕生,同樣震驚各界。三浦春馬生前曾貼文:「不管在哪種業界、哪種職業,都是想批評就批評,令人覺得無能為力」,呼籲大眾引以為戒,不要一味謾罵。
酸民訕笑公眾人物「怎麼不減肥?」「你是怎麼當上藝人的?」等酸言酸語雖不觸法,但看得到留言的人數眾多,可能造成很大的殺傷力。評論不能無限上綱,有時「發表意見」與「霸凌」只有一線之隔,若涉及刑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(告訴乃論)、恐嚇危害安全罪(非告訴乃論),可能被處以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。
一名男子在前立法委員黃國昌的臉書上留言「垃圾、人渣、敗類」,法院認定此足以貶損黃國昌名譽,依公然侮辱罪判罰新台幣8000元。另有資深媒體人王瑞德遭網友留言「這個也是大畜生」,法官認為「畜生」一詞足以造成王瑞德精神傷害,依公然侮辱罪判罰4000元。
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在臉書粉絲專頁稱知名網紅陳之漢(館長)是「擁有毒品、竊盜、賭博、恐嚇、傷害、搶奪、共同強制,7項前科的網紅」,館長要求賠償與公開道歉。法院認定李天鐸的言論誤導大眾、貶損館長的社會評價,不法侵害名譽權,二審判賠償25萬元。
藝人白冰冰在臉書貼文思念女兒白曉燕,有網友留言「下去!跟你女兒一樣,死在水裡」「她是殺死女兒的幫兇」等言語,白冰冰憤而提告。該名網友表示網路留言是「說出自己的想法」,無意恐嚇白冰冰,警方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、妨害名譽罪將網友函送法辦。
依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,「善意發表言論,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」, 以「合理評論原則」為保障。因此,如果就公眾人物或重大公益事件提出主觀意見或評論, 出於善意而無貶損他人名譽,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,不構成罪;反之, 若言論惡意且損害對方名譽,恐被判刑。
保障自身權益,第一時間記得保存證據,如內容截圖、保留對方帳號名稱與錄音等,將證據整理好向警局報案、向司法單位提告。被害人得於6個月提出刑事告訴,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。若需要協助,可上「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」網站、撥打iWIN專線(02)2577-5118,或撥打全國法律扶助專線412-8518尋求法律諮詢。
企劃製作/實習編輯劉郁葶
照片來源/中央社、Pixabay圖庫、木村花推特、雪莉Instagram、黃國昌臉書、飆捍臉書、李天鐸臉書、白冰冰臉書